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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开慢不得假不得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10日

  读罢财新《新世纪》周刊 2012年第45期“阳光法案,只欠东风”,深有感触,兹就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提三点建议。

  第一,要尽快由“申报”改为“公开”。多年来出台的各种领导干部内部申报制度之所以基本流于形式,关键原因是没有曝于阳光之下。只要是不公开,那么,在制度上进行避重就轻的拖延,在纸面上进行各种文字游戏,就很容易,但也很难令民众信服。

  第二,财产公开一步到位很难,可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谁想从政,谁先公布。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前,申报个人财产,经核查后公开公示,作为提升的前提;对现任领导干部采取“自报”方式,若有问题而不自报,一旦查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可将房产公开作为财产公开的突破口。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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