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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科技欺诈上市未遂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0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0月21日
未上市企业首家因欺诈上市行为而被行政处罚,是否应移交司法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冰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jucZW3vq](https://a.caixin.com/jucZW3vq)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公布处罚结果四个多月后,天能科技造假案的细节正式披露,这是国内第一家撤销上市申请后仍被追查造假行为的案件。

  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科技)虚增利润申报上市相关责任人的最终处罚决定。

  天能科技撤回了上市申请,但仍为申请上市中的虚假行为付出代价,不但自己受到了行政处罚,相关中介机构也受到处罚。

虚增利润

  天能科技公司是位于山西省太原市的一家制作太阳能产品的企业。2012年2月1日,天能科技招股书申报稿披露。仅仅几天后,媒体就开始质疑这家公司,主要问题是天能科技的一些项目是从2011年10月开始招标的,而天能科技在2011年9月已提前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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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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