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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100%禁烟曲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5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27日
一部超前的、注定难以执行的地方禁烟法规是否有价值?
出版日期 2010-12-2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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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兰方 实习记者 黄仁泽
 

  这是一部被看做“步子走得太快”的地方控烟法规。2010年12月24日,《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再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该法规曾于今年8月底接受地方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因反对意见强烈而未获通过。但对于力推控烟的卫生界人士而言,它是中国目前最接近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八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要求的地方条例。

  “这种涉及面广的法规不能一次通过很正常。”南昌市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科科长范义兵,是南昌无烟促进项目和南昌控烟立法的具体执行人,他介绍说,此次二审上会后,草案还可能反馈给立法专家继续完善。据了解,因争议较大,二审会议上,该条例未能进入表决程序,可能要留待来年进行三审。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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