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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宅基地换房”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1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01日
宅基地是一种财产权。应尽快推进改革,赋予农民完整的、可交易的宅基地物权
出版日期 2011-05-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1年第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刘守英
 

  “宅基地换房!”如果这是媒体上刊载的广告,相信一定能吸引成千上万人的眼球。大城市中无数被房子折磨得寝食难安的年轻人,一定会向老家有宅基地的农民投来羡慕的目光;而那些关心民生问题和公共政策的“有识之士”,也会觉得城镇化终于有了出路——果真如此,数亿农民进城后的居住问题不就有解了吗?!

  但是,稍作冷静分析,人们就会问,有那么好的事吗?农民老家那块宅基地值多少钱,城里一套商品房值多少钱?两者之间怎么置换?但是,就是这样看似离奇的事,目前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化的政策工具。近期,中央政府已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叫停各地户籍改革中“宅基地换房”的做法,不得把“交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提。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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