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审计署公布2010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后,有十个省份陆续晒出本地政府性债务账单。
十省份包括北京、山东、海南、河南、安徽、湖南、吉林、重庆、广西和宁夏。到2010年底,上述地方政府性债务共计2.8万亿元,占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近三成。其中,山东省(不含青岛市)债务余额最高,为4752.2亿元。
不过,以债务余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衡量,山东省为14.1%,尚属稳健。十省份债务余额占各自GDP的比重也均低于60%的国际标准。有的省份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偏高。其中,海南省债务余额几近GDP的一半,偿债前景堪忧。其他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如宁夏和吉林,这一比重也均超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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