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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利遇到政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12日
司法的第一要务在于保护公民权利,而不是贯彻政策目标。当人们发现司法判决无异于一张白条时,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信心就会瓦解
出版日期 2011-09-1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郑戈

  在《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提出了“至高支配权”(dominium eminens)概念,用来说明国家对私人财产的支配权。作为全民福祉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者,国家有权征用私有财产,但必须给予财产所有人以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一用拉丁文表述的法律概念后来演变为英文中的Eminent Domain (国家征用权),是一项受宪法规制的国家权力。在美国宪法中,这一国家权力被换位表述为一项公民权利:“非经正当法律程序,没人将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如无公正补偿,私有财产不得被征为公用。”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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