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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举债求突破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0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27日
规范的阳光融资机制如何建立?地方政府能否自主发债?
《财新周刊》 记者 霍侃 邢昀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1xMFjkgx](https://a.caixin.com/1xMFjkgx)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今年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即将启动。5月中旬开始,一些省份陆续公布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及资金安排计划。

  这已经是第五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从最初两年全部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到2011年部分省市试点自行发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逐渐增加,期限品种更加多元化。如今,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位,应该不再是2009年推出之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采取的“特殊政策措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应当成为地方政府透明、规范举债融资的常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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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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