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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征地中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的九个督察局派员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再次引发人们对当下土地问题的关注。
对土地的商品化利用,构成我国当下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推动力之一。由于缺乏合理且有效的土地产权法律制度,经济增长的成果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公。特别是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商品化过程中,由于现行法律和政策所设置的障碍,村民无法直接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并在双方都接受的条件下转让土地。
地方政府一方面借“公共利益”之名以低补偿征收农民土地;另一方面又以市场价格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这种一转手就赚很多倍的买卖,虽然被法律的外衣包裹起来,但其明显不公的实质还是越来越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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