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作为分割国民财富之利器,对其修订牵涉千头万绪,但最根本、最重要的是修订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这一问题若不能很好解决,预算法其他方面的修订,很可能因方向不明或错误,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预算法的立法宗旨,是关于制定或修订预算法的基本目的,是预算法要实现的基本任务,体现预算法的根本价值追求和基本精神,对预算法的各项制度建构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只有明确了预算法应然的立法宗旨,才有可能发现目前预算制度的缺失,找出问题症结和差距所在,然后对相关制度加以完善。因此,需要重新认识国家预算的概念、功能、特质和预算法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