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列入“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节,这意味着今后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向深化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就制度设计层面而言,中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际覆盖面也相当广泛,截至2010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45亿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1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8.33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29亿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13亿人。近年来实施的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填补了过去的制度空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人数也大大增加。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由2000年的5000多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6116亿元。作为国家战略储备的社会保障基金也由新世纪初的200亿元增加到2009年底的7766亿元。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大经济社会制度,在中国渐进的经济转轨和高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安全网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