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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移动李华一审获死缓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05日
曾担任四川移动“一把手”的李华,因1600余万元巨额受贿获死缓判决。其主政四川移动的“黄金十年”,亦是各种利益交换的十年
左图:李华因受贿高达16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右图:李华供出原四川移动副总经理陈炳澜涉案。
出版日期 2011-09-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3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赵何娟 贺信 特约记者 胥辉
 

  担任四川移动“一把手”长达十余年、被评为中国移动“最有能力的地方高管”之一的李华,终因巨额受贿获刑。

  8月29日下午,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四川移动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华因受贿高达16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前,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中国移动原党组成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已于今年相继被判处死缓。

  另据财新《新世纪》多方了解,李华“落马”后,经其检举揭发,检方进一步掌握了原四川移动副总经理陈炳澜涉嫌违法违纪的情况。目前,陈炳澜涉嫌受贿案已经提起公诉,正在等待司法审判。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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