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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如何竞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06日
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演进需要法律机制的回应,也对立法者提出了新要求
◎ 胡凌 | 文

  中国互联网发展近二十年,伴随着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生在互联网企业间,也发生在互联网同传统媒体间。在前十年,受web1.0思维的影响,互联网很大程度上被理解为新媒体,可以一对多地传送信息内容。随着web2.0的兴起,更多的人开始理解互联网行业主要提供各种交互式信息服务,不限于传统媒体的信息。近些年来伴随大数据的概念盛行,人们发现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一个数据分析行业,需要同诸多传统行业合作。

  这一过程有相互关联的三个要点需要特别关注。首先,流行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要求基础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大量网络盗版行为本质上是新经济对旧产业的不正当竞争。其次,“多边市场”的成功实践鼓励互联网企业既开发免费产品市场,又通过收费服务提供交叉补贴,众多的信息服务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第三,以iPhone为代表的移动信息设备对开放的互联网架构产生重要影响,互联网开始形成从平台到操作系统再到硬件终端的垂直整合,这更有利于吸引和留住用户。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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