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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认识误区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3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7月01日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与“征税”和“反腐”这两个关键词牢牢地粘在一起了。其实,这项制度真正的、主要的功能与征税、反腐无关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与“征税”和“反腐”这两个词牢牢地粘在一起。其实,这项制度真正的、主要的功能与征税、反腐无关。CFP :洪晓东
特约作者 程啸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7mry7Z4q](https://a.caixin.com/7mry7Z4q)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2013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作为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举措,而《物权法》实施数年来未曾落实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属于基础性制度建设任务之一,列入其中。

  同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由中央编办负责,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在2014年6月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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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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