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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论宏调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25日
对象宽、工具泛、主体多的宏调体制,与结构演变和产业政策取向比较稳定的属性难以兼容一致,实践中难免导致宏观调控微观化与过多干预常态
□ 卢锋 | 文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RRgpubgz](https://a.caixin.com/RRgpubgz)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日前落幕。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确定六大领域改革议题,部署十五方面重点改革任务,是中国改革史上又一里程碑式事件。

  类似历次改革文告,改进宏观调控也是这次《决定》涵盖内容之一。《决定》提出“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把“科学的宏观调控”作为“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之一。宏调“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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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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