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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营改增”考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13日
三大电信运营商“营改增”,利润将受损,税负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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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邢昀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X3sXrZjr](https://a.caixin.com/X3sXrZjr)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再次强调“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本届政府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改革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

  按计划,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同时,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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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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