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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与福利社保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09日
◎ 陈步雷 | 文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其还介绍,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曾希望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却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作罢。

  根据劳动法原理和通则,工资与福利不同。工资是雇员给付雇佣劳动后,从雇主处获得的全部报酬。劳动与报酬互为对价。衡量雇主的物质给付是报酬还是福利,关键是看该给付是否属于雇佣劳动所对应的应得利益、合理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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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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