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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进与退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村镇银行已成民资进入银行业的重要渠道,但普遍面临跨区域经营政策瓶颈、资金自求平衡能力较差、存贷比居高不下、过度依赖主发起行“输血”等问题
国内机构网点较少的中行一度对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兴致盎然,甚至提出要在国内设立400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洪道欣/东方IC
《财新周刊》 记者 温秀
 

  由马鞍山农商行发起的甘肃永登新华村镇银行,于10月中旬挂牌成立,第1000家村镇银行正式诞生。

  村镇银行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一个重要渠道。数据显示,六年来,已经有4000家企业和7000名自然人股东入股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高达70%。

  近期发布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有所调整:“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5%”,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规定延续了必须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的审慎监管思路,也体现了监管当局在股权多元化和股东本土化原则下,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村镇银行的监管思路。此前的监管规定,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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