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角力劳工集体协商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16日 | 标签:维权
还未出台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为何使香港各界商会联合会议发布广告称“万分焦虑、十分困扰、极度恐慌”?工人、NGO、政府、企业四方博弈
2011年11月23日,深圳黛丽斯公司400多人集体停工。黄学民/CFP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婧
 

  以招商引资为核心要务之一的地方政府,处理劳资冲突往往立场模糊。然而最近几年来,转型升级的压力迫在眉睫,节能减排纳入政绩考核,以及此起彼伏的工人罢工引发的维稳压力,使得官方工会不得不正视工人的诉求。

  2014年3月,由广东省总工会起草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规定,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提出邀约,企业老板就必须和职工集体协商工资和各项待遇。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工人数以千万计。2014年以来,见诸报端的劳资冲突事件即有十起。在工人怒吼声中,条例走上立法程序。官方试图赋予工人更多权利,以求安抚之效,尽量避免工人走上街头。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