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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价格双轨制下的掠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5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22日
提高理财产品透明度、丙类户实名制、健全外部监管和对交易记录的有效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
◎ 陆磊 | 文

  当前出现的债券市场利益输送实际上与上个世纪80年代产品价格双轨制和90年代初期资本市场“原始股”、90年代中期的银行账外经营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存在一个官定价格,同时有一个市场价格,在两者之间可以充分寻租,形成各种层次利益输送的“老鼠仓”,无非是对租金的一种再分割。

  最终被掠夺的在当年是需要使用物资的企业和公众,在当前则是存款人(或理财产品购买者)与债券发行者。前者以低廉的成本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后者则被要求用高成本发行债券,两者之间的价差被各类参与游戏的金融机构和内部人分肥,且更为“安全”。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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