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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惩治“地沟油”犯罪——专访最高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7日
必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编织一张严密的法网
《财新周刊》 记者 陈宝成

  为何“地沟油”犯罪屡禁不止?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危机,中国司法应当如何作为?

  最高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日前就此问题接受了财新记者的专访。

  财新记者:在国家重点打击的食品安全犯罪领域里,“地沟油”犯罪为什么屡禁不止?

  裴显鼎:从一些案件反映的情况看,“地沟油”流向餐桌并不是近两年才开始的事情,只是随着媒体的曝光,更多人关注到这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从立法层面看,不论是按照以前的《食品卫生法》,还是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使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都是被禁止的。不法分子知法犯法,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审判地沟油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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