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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风向标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4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01日
在自贸区范围内排除现行体制的各种难以逾越的障碍,推行非常彻底的司法改革
两位法警走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杨深来/CFP
季卫东
 

  从国家秩序演变的角度来观察,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个耀眼的亮点,这就是司法改革。可以说,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鲜明旗帜之下,新一轮司法改革正蓄势待发,矛头直指现行体制的根本弊端。

两大顽疾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司法体制始终存在两大病灶,即:地方化与行政化。

  首先来看地方化的问题。由于各级地方法院在人事、财务以及设施等方面完全受制于同级党政权力,案件管辖的范围也取决于行政区划,使得审判活动不可能独立,因而也就很难公正。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四处蔓延,不仅严重损害了法院的信誉,也使得国家秩序碎片化。

版面编辑:喻竹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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