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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新世纪》周刊2014年第10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7日

  问:日前闭幕的2014年“两会”,在财税改革方面有哪些亮点?

  北京读者 刘蒂

  答:首先,政府开征新税种,将首先由全国人大立法。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是新税种,按《立法法》的规定和三中全会《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须经全国人大立法后,政府才能开始征收。

  其次,政府预算收入增长由约束性改为预期性指标,终结过去按任务征税的历史。改革开放36年,政府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不再是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政府收入达不到预计数,就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程序调整预算发债弥补。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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