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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投资案”罗生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2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30日
国企入股门槛,迫使身列胡润富豪榜的张克强曲线收购云南中烟孙公司进行代持,孰料股权市值超过70亿元后,身陷囹圄
张克强(广东华美教育集团董事长) 。胡伟鸣/CFP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和岩
 

  被羁押三年半的张克强,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

  6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曾经轰动资本市场的“盐湖投资案”做出宣判:对检方最初诈骗罪的指控未予认定,认定张克强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单位行贿罪的最高刑期为五年。判决书称,张克强的刑期截至2015年1月12日。这意味着,一审宣判七个月后,张克强就将刑满出狱。

  生于1960年的张克强,下过乡、当过兵、留过学、做过移民。上世纪90年代初,张克强和几个留学生回国创业,办教育、搞投资。案发前,张克强是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下称华美集团)董事长。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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