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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政策“放”字当头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18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12日
价格管制的松动触及现有利益格局,改革前景存悬念
见习记者 田鹏 记者 任波
 

  素来负责医药价格限价政策的国家发改委开始主张逐步放松管制,而对医药价格的形成同样具有较大话语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人社部,却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

  最早的转变发生于4月初。4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文件最受关注的内容是明确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市场调节价格的范畴不仅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更包括以往与公立医院受到同样价格管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文件公布后,“市场派”代表人物——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在《人民日报》发文,称上述新政为“2009年启动新医改以来破除‘以药养医’体制最有力的政策”。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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