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占原则在物权法体系中不可或缺,中国立法却留下空白与模糊
特权横行,执法因人而异,实乃固化损害公义的丑陋一面
很多事情人人都知道是错的,却往往因为无力改变而被迫“习惯”直至麻木。应以镇坪事件的反思为契机,推动中国生育政策、立法和相关实践的法治化、文明化、人性化
作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守护者,刑事立法须谨慎考虑主流价值和道德立场,为引导、促成对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奠定规范基础
企业信息查询,中国重政府,英美重企业。在缺乏通过企业查询渠道的情况下,中国不应简单地以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限制查询,否则将使得《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
公务员的工作方式和职业伦理仍未充分体现职业主义的特征,官僚主义和“群众路线”同时并存,消解着公务员岗位的专业性、奉公守法性以及相对独立性
山东沂南县官员“带薪坐牢”事件暴露出官场的严重问题,包括司法权在整个权力结构中地位边缘
政府通过政治控制和学术管理对高校进行的过度治理,导致权力侵害学术与教育领域,严重后果不断显现,职称评定丑闻只是其一
对传言的宽容程度,体现了一个社会对民权的重视程度。对官员“名誉”的过分保护,就是对人民表达自由的过度限制
如果我们一时还不能做一个成熟的公民,那么不妨先做一个积极问政的网民,通过网络和官员对话,让事关我们切身利益的政府决策对我们负责
法律应当为权力和科技套上缰绳,限制其滥用,以便在世俗化的时代确保基本的文明和伦理秩序
信息革命引发利益冲突,《著作权法》重新划定界石
实践中职权机关为图便利而发生的违反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情况,一直是实务界和理论界关注的问题,如何解决却始终是个难题
在法定的必要的登记事项之外,企业应该可以自行决定哪些事项登记或不登记
将待处理的事件区分为“显著的”和“不起眼的”,重视前者可以“事半功倍”,背后的行为原因是地方党政对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体的激励机制异化
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法能否出台,是检验官员们是否以人民利益为重的一块试金石
值得关注的是,如何使现行法律已经确立的民主决策和权利保障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使“不通过”的案例不再令人意外,使“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转化为政治现实?
京藏高速恢复双向通车
太原武警街头武装巡逻保卫十八大